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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服务规范》发布

发布时间:2014-3-27  新闻类别:权威发布 点击次数:963
《美容院服务规范》发布
 
        5月29日,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美容院服务规范》新闻发布暨宣传贯彻会议。会议发布《美容院服务规范》行业标准(SB/T10991-2013),并就宣传贯彻行业标准,落实《商务部关于开展2013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商服贸函[2013]180号)精神进行了部署。国家商务部、国家工信部、全国工商联等部门有关领导应邀出席,行业标准专家、行业代表、媒体记者近百人参加会议。

  《美容院服务规范》行业标准由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起草,于4月16日由国家商务部正式公告(2013年第21号)。该标准对于我国美容服务业具有历史性意义,对于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会议由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秘书长许景权主持,并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3年第21号《公告》。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专家委员会主任杨志刚介绍了标准起草背景和过程。该标准对美容经营服务场所、美容服务用品及设施设备、美容院主要服务内容及主要环节提出了标准化要求,对美容经营服务人员、美容经营服务行为和美容经营服务管理明确了基本规范。

  会上,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司副司长王惠英、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副司长高延敏、全国工商联法律部副部长白莲湘都做了重要发言。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会长马娅指出《美容院服务规范》的颁布是行业在服务上的一个深化,是规范美容服务行为、提高美容服务质量、维护美容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她要求商会全体会员和从业人员,要以宣传贯彻《美容院服务规范》为契机,认真响应商务部号召,深入开展以学标、贯标为主要手段的优质服务活动。要发出一个《规范化、标准服务倡议书》,建立一个自查、抽查、展示、评估、表彰激励的平台,培训一支高素质的专家队伍,树立一批优质服务的先进典型,形成一种团结协作推动行业进步的合力。

  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中华美业标准化管理推行专业委员会主任黄晓惠和安徽省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会长张社青、南京朝晖美容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程朝晖分别发言,表示要认真推动贯彻《美容院服务规范》,推行美容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促进行业持续性健康发展。

  (于天龙)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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